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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司法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1月15日)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单位2019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安顺市司法局(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太平小区安平街263号,电话:0851—3322346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重组后的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力创新工作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需求,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效能,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机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对公开的内容作出统一规定并进行审查,保证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具体、真实、统一、有效。
(二)创新公开载体。我局高度重视新媒体应用能力,加强对“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和管理,积极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矩阵,在原有官方网站、“安顺司法局”微博、“安顺司法”微信公众号基础上,2019年,我局与安顺宣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由其负责运营和管理新开通的“法治瀑乡”抖音号、“法治瀑乡”微信公众号,新创设的“法治瀑乡”微信公众号着重立足于宣传普法类功能,使我局的宣传渠道和宣传内容更加全面多样、精细多元、涵盖多重,实现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精细化剥离,差别化运营,有利于扩大司法行政影响力和宣传普法覆盖面,丰富新时期“指尖法治”内容,进一步夯实健全舆论宣传矩阵。
(三)丰富公开内容。充分发挥传统媒介作用,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载体,积极宣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新成绩、新成效,创新的举措和总结的经验,增加“阳光政务”透明度;同时,紧扣时事热点积极普法传法,即时转载发布最新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新闻咨讯,及时回应人民关切,提升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2019年,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02条;《安顺普法手机报》共编写8期,发送3万余条;微博“安顺司法”共发布微博552条;微信公众号“安顺司法”编发信息359条和微信公众号“安顺市人民监督员”编发信息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2 |
本年48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本年1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努力开展了常规工作,但因机构改革,工作人员进行了有关调整,工作的延续性上以及业务的熟悉度上还有一定欠缺;此外,主动公开的内容部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2020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监督与考核机制,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优化公开方式。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社会关切舆情回应与政民互动,更好地服务百姓。五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加强调研和分析,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梳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服务信息,适时予以公开,推动政府便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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