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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司法局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09-13 17:32   来源: 安顺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罗超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21年,安顺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努力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为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的作用,切实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安顺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多措并举,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同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试行)》。同时,针对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化解。

创新工作方式,邀请第三方参与化解。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智慧寻找行政诉讼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积极运用第三方协调手段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坚持监督与支持、维稳与维权、纠错与解纷相结合,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化解矛盾纠纷。如对法律规定可以调解的案件,可以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人大代表等第三方参与争议化解,或通过与法院、信访部门、单位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共同签订协作机制,汇聚合力共同化解行政争议难题,增强公众接受度,推动行政执法的“源头治理”。

坚持常态化实质性化解工作,构建司法救助助力社会治理制度。对行政裁判和行政行为并无明显不当,但当事人因多年诉讼确有生活困难的,协调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开展司法救助。司法救助后仍存在实际困难的,商请有关部门通过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方式帮助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大公开听证力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公开听证促进实质性化解,坚持“应听尽听,”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于检察办案全过程,充分发挥听证制度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价值作用,不断提高检察公信力,彰显良好办案效果。

立足行政检察职能,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贯穿到整个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当中,通过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责,把办好“群众身边案件”,解决好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社会担当、法律担当,坚持每一个行政检察案件都要进行争议化解分析评估,对符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条件的,主动作为,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对接,明确指出行政行为存在的不当之处,促使其主动履职,争取对化解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尽最大努力协调解决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问题,积极引导当事人提出合理诉求解决争议,以达到案结事了,合力开创化解行政争议新局面。

五、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2021年5月,省委依法治印发《贵州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其他部门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6月27日,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安顺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有效解决职责配置分散等制约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六、大力宣传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机制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听。2021年4月,市司法局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联宣传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工作和发放宣传资料,并就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中行政执法相关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努力打造优良营商环境。今年截至目前,接到投诉举报案件6件,均全部转至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2020627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欢;联系电话:3322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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