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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司法局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09-10 11:01   来源: 安顺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吴红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案件应诉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行政应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切实提高我市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职能,结合《省委依治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市结合实际情况于2021年4月26日制定印发了《安顺市政府系统2021年依法行政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府办发〔2021〕3号),从实施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实施管理质效提升行动、实施决策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执法规范提升行动、实施监督效能提升行动五个方面要求确实提高我市依法行政水平。其中,针对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庭审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得低于本行政机关年度行政诉讼案件(包括一审和二审)总数的80%;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得低于本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案件总数的20%。推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不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本年度至少组织一次行政机关旁听庭审工作。

为进一步切实做好我市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5月21日,安顺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出庭应诉相关要求,细化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情形。为有效降低行政败诉率,真正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将矛盾尽量化解在诉前,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全力支持诉前协商工作,严格按照《安顺市全面纵深推进行政争议诉前协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安市法委〔2019〕2号)抓好落实。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牢牢抓住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这个“牛鼻子”。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刚性要求,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用法,让领导干部善于依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立健全行政纠纷调解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17年安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彭贤伦、原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潘登岭作为共同被告亲自出庭应诉镇宁自治县江龙镇窑上村坡告组诉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安顺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裁决一案,该案作为贵州省首例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县(区)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共同出庭应诉案件。今年截止5月,我市行政机关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336件,已审结164件,行政机关败诉15件,败诉率为9.1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25%。其中市人民政府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件,全部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败诉率为0。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积极营造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社会环境。建立执法案件评查机制,及时纠正行政机关不履行或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18、2019连续两年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全市已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案件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查,通过现场抽查案卷600余件。

三是强化培训力度有效提升行政应诉水平。通过组织培训、旁听庭审等活动,加强对行政诉讼败诉案例的评析,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行政应诉水平和能力。2017年以来,安顺市司法局先后组织200余人参加旁听,严格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按年度、有计划地组织全市领导干部,旁听典型行政诉讼案件、重大国家赔偿案件、影响较大的渎职侵权等案件,切实推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法治安顺建设中真正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

四是充分发挥法治安顺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两降一升”纳入本年度法治安顺(含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普法依法治理)建设考核指标,充分发挥“指挥棒”的作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本年度第一季度各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案件败诉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并要求一案一整改。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杜念;联系电话:1878677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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