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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录
1、安顺市司法局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人员构成
2、安顺市司法局2019年预算安排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3)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5)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7)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3、安顺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政府采购情况。
(3)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4)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安顺市司法局概况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4号)、《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0〕9号),设立安顺市司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承担相应责任;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3)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参与有关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
(5)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监督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7)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工作。
(8)组织实施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工作。
(9)主管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2)指导全市法制建设工作
(1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列入安顺市司法局部门预算的单位即:安顺市司法局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列入,安顺市司法局部门预算的单位即:安顺市司法局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属行政单位,独立编制机构,财务独立核算,财政全额供给。
3、部门人员构成
安顺市司法局总编制数43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数38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5名。
截止2019年1月20日,在职实有人数39人(其中:工勤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27人。
三、安顺市司法局预算安排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安顺市司法局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总收入940.05万元,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总支出940.05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万元。
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安顺市司法局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基本经费661.0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的70.32%;项目经费279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的29.68%。
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顺市司法局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基本支出611.5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的65.05%;公用支出49.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的5.27%;项目经费279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的29.68%。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说明
安顺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经费支出661.0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32%,主要用于支付人员经费535.98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7.02%,社会保障-养老保险53.4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69%,医疗保障经费支出33.1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3.52%,住房公积金支出38.48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4.09%。
5、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说明
安顺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支出279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9.68%,主要涉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层司法业务、“七五”普法宣传(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管理、社区矫正、刑释安置帮教、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人民陪审员、法制建设等各专项工作的开展。
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支出1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06%,主要用于未成年人违法和轻罪记录封存工作经费;基层司法业务预算支出29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9%,主要用于人民调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市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工作经费;普法宣传预算支出11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2.13%,主要用于“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建立普法文明示范村、印制普法宣传资料等费用开支;律师公证管理预算支出2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66%,主要用于律师到信访部门值班费用,组织律师、公证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经费,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到学校、社区、企业、乡村等地方参与公益性法律事务工作经费;法律援助预算支出1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60%,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法律援助值班人员工作经费;社区矫正工作预算支出52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53%,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人员、刑释安置帮教人员的工作经费,司法鉴定预算支出2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司法鉴定工作经费,法制建设预算支出32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3.40%,主要用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制定、论证、咨询和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政府立法专项,依法行政工作宣传教育调研,法制研究中心工作经费。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万元,用于城市建设支出5万元.
7、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安顺市司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安顺市司法局截止2019年初,国有资产合计1642.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35.84万元,固定资产506.5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安顺市司法局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信息化网络设备和办公设备经费90万元,资金从上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和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经费127万元,从财政预算管理资金中列支。
3、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工资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拟提取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1%。以上年度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化。
2019年拟提取公务接待费1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1%。以上年度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化。
2019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1%。以上年度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化。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安顺市司法局2019年度项目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安顺市司法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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