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我局项目招标采购代理工作,提高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质量,保证我局招标采购代理项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顺市司法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2.服务内容:为安顺市司法局的各类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
3.入选数量:1家。
4.服务期限:3年,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1年1签。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贵州省政府采购平台注册备案的供应商;
2.拥有专业团队,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风险共担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配备,具有不少于3名熟悉招标业务的专业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度或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申报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机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四、申报时间
1.遴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9日18时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不上班)。
2.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6月9日18时止。
3.电子扫描版资料,统一A4大小,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单位名字命名,发至sfjxwzx@163.com。
如需递交纸质文件,将遴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寄件后须提前电话通知工作人员)或者直接送达安顺市司法局办公室(安顺市司法局办公楼302室) 。送达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太平小区弘扬路263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4.请勿派业务人员洽谈,恕不接待。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顺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851-333223461
联系人:齐浩然
地 址:安顺市西秀区太平小区弘扬路263号
电子信箱:sfjxwzx@163.com
安顺市司法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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